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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化妆品类零售增长6.8%、日用品类1.8%,四个月增速比较
时间:2026-09-11 关键词:化妆品类零售额,日用品类零售额,限额以上单位 发布者:明华糖醇

国家统计局 8 月 17 日公布,7 月限额以上单位化妆品类零售额 285 亿元、同比增长 6.8%,日用品类 652 亿元、同比增长 1.8%。两类均为正增长,化妆品类增速更高,日用品类销售规模更大。

把 7 月放回近四个月

同口径的月度数据显示,4 月至 7 月化妆品类零售额分别为 326 亿元、449 亿元、456 亿元、285 亿元,同比增速依次为 4.7%、2.5%、12.6%、6.8%;日用品类同期为 648 亿元、726 亿元、786 亿元、652 亿元,同比增速依次为 3.5%、1.6%、3.9%、1.8%。

四个月里,化妆品类的月度增速在 2.5% 与 12.6% 之间摆动,摆幅超过 10 个百分点;日用品类在 1.6% 与 3.9% 之间,摆幅不到 2.5 个百分点。两类的销售规模同时在 6 月达到区间高点,又同时在 7 月回落,化妆品类从 456 亿元降到 285 亿元,日用品类从 786 亿元降到 652 亿元。

单月增速差与累计增速差不是一回事

7 月两类增速相差 5.0 个百分点。放回这条序列看,这个差距不是四个月里最大的一次,6 月相差 8.7 个百分点;也不构成逐月扩大的走向,5 月两类只差 0.9 个百分点,4 月差 1.2 个百分点。

1—7 月累计口径下,化妆品类零售额 2723 亿元、同比增长 6.3%,日用品类 4973 亿元、同比增长 4.1%,相差 2.2 个百分点,小于 6 月和 7 月的单月差距,大于 4 月和 5 月。累计数把单月的摆动摊平,两个口径回答的是不同的问题:单月说的是当月两类表现差多少,累计说的是年内到目前为止合计差多少。

这组数据的统计范围与计价方式

分类数据来自限额以上单位,按国家统计局的界定,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(单位)、500 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(单位)、200 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(单位)。它不是全部经营主体的分类销售总额,也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覆盖范围不同,两者不宜直接并列比较。

官方说明还指出,相关增速按名义增长计算,未扣除价格因素。销售金额的变化与实物销售量的变化因此不是同一件事:同样一个正增长,可能来自销量增加,也可能来自价格上行,分类表本身不区分这两者。

这组数据能提供什么、不提供什么

对服务日化下游的原料企业,这组数据给出的是终端销售规模与同比速度两个坐标。四个月的序列说明,化妆品类的单月增速本身波动较大,用某一个月的数字代表这一类终端在年内的表现,会得到差别很大的结论。

统计局发布的是品类零售数据,其中没有原料需求、品牌排产或渠道补货的信息,这几个环节与终端零售发生的时间也并不重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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